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
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于境内注册
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监管机构审核或注册后方可实施。现
将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在交易所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可
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每
期具体发行规模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上市交易场所为深圳
证券交易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交易条件的前提下,将尽快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上市交易的申请。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基础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本次可续期公司
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可根据资金
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状况最终确定。
本次债券在首个基础期限内为固定利率,具体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根据市
场情况确定,由公司与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本次债券票面
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建设及运营、项目资本金、股权出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
用途可根据公司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债券无担保。
二、授权事项
为有效完成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
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效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全权办理本
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制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具体发行
规模、具体发行方式、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
方式、发行时机、担保事项、上市地点、设置赎回、利息支付等主要条款及条款
的具体执行、偿债保障措施、会计处理方式等为完成本次债券发行所必备的全部
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
宜;
会议规则等;
动(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服务协议、配合编制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提供申报材
料、制定承销方案等);
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议,
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
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
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办理本次债券上市相关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决议有效期
公司关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之日起的 36 个月,如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
券交易所)关于本次债券的注册批复,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
之日止。
四、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
本;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
经监管机构审核或注册后方可实施。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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